全市及外地驻义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有效落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义建局〔2011〕22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冬季施工特点,我局组织人员开展了在建工程冬季施工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累计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11个,其中土建工程101个(公建项目25个,工业园区项目54个,私人联建项目13个,房地产项目3个,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产项目6个);市政工程10个(道路工程2个,桥梁工程1个,污水处理厂2个,其它工程5个)。
对施工企业共发放停工通知书11份,安全整改通知书45份,质量通知书14份。截至12月31日,仍有4个施工企业的5个工程项目未完成整改,2个工程项目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对项目部的管理形同虚设。目前我市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占全市所有工程项目的50%左右,多数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发包,企业对项目部的管理缺乏有效地手段,各项规章制度无法落到实处,导致各工程项目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管理,问题层出不穷。
2、部分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到岗履职情况较差。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资质的专业管理人员挂名较多,与驻工地现场实际代表不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率普遍偏低,实际管理人员多数专业不对口、无执业资格证书,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二)实体防护方面
1、施工用电方面
(1)项目部未有效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用电知识匮乏,安全用电能力非常薄弱。电工也未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未严格按照T-NS系统、三级配电敷设。部分施工机具需要临时搭接电源短时工作,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接线,存在一漏保多线路、机械与开关箱距离大于3m、电线穿过钢筋未保护等不规范现象。
2、模板支撑方面
高大支模体系施工方案均能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但实际施工中仍发现部分工程的施工实际与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木支撑主要存在搭接较多,立杆直径偏细、缝隙较大、垂直度不足等问题,钢管支模架主要存在顶部未采用双扣件加固,扫地杆、剪刀撑缺失,扣件扭矩达不到要求等问题。
3、脚手架方面
多数工程项目未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专项方案由资料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只是例行审批;部分工程项目的首步架未进行封闭;部分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外架采用双立杆搭设,内侧立杆未采用双立杆或双立杆高度明显不足;外脚手架与墙体间距大于15cm的未进行有效防护;落地式卸料平台的支撑系统与外脚手架连接较为普遍,连墙件数量严重不足;电梯井内部未按照要求搭设内架。
4、建筑起重机械方面
部分建筑起重机械的顶升、附墙等工作仍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存在标准节裂缝、螺丝松动等情况,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建立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施工现场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塔吊、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部分塔吊存在黑匣子不在线,限位失效、拆除等问题,甚至有的塔吊回转半径超出施工范围,安全隐患较多。
5、市政工程方面
市政安全隐患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施工用电未严格按TN-S系统配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二是市政工程范围广,很多无法做到封闭施工,安全标志标牌严重缺失。
(三)质量方面
检查中发现11个工程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偏低;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有2个工程混凝土达不到设计要求。检查中还发现由义乌市嘉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义乌市成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已将近完工,但外墙节能保温完全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根据《关于开展建筑用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建管〔2011〕 31号)文件要求,本次检查中对建筑用砖外观、强度、龄期等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了抽查,基本上符合要求。
(四)监理方面
工程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对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缺乏,未配备相应的规范标准、必备的监督检查仪器,未有效落实监理职责。部分较小的工程项目监理公司仅派一名监理员在现场负责所有监理事物,部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由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完成。
(五)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施工现场围墙未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地围墙美化工作的通知》(义创建办〔2010〕3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设置;二是部分工程项目出入口路面未硬化,出入口未设置高压水枪;三是许多工程项目的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四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杂乱,无防扬尘设施。
(六)消防安全
本次检查中将“清剿火患”活动列为检查的重点,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二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配置严重不足;三是检查中发现部分民工宿舍使用煤气灶、电磁炉等设备;四是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健全。
(七)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检查中发现个别工程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工程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开工。我局已责令业主停工整改,希各施工企业不要擅自开工。
三、处理意见
对经复查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外地企业八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退出本地市场,本地企业义乌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180天,浙江广辉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市民主建筑工程公司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90天,外地监理企业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1年(详见附件1)。
对混凝土强度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浙江恒道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市耀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暂停承接业务45天;外地企业浙江创宇建设有限公司暂停承接业务1年,东阳广丰混凝土有限公司3年内不予受理其进义手续;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外墙保温节能工程的义乌市嘉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承接业务90天(详见附件2)。对存在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请质(安)监站监督进一步整改处理,要求工程参建各方尽快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紧抓不放、落实整改,未落实整改的不得施工。
(二)各施工单位要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重点加强冬季防火、防滑等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各企业要落实人员开展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各企业要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安排人员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情况,真正做到谁安排工作,谁负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企业相关领导及值班人员要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把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2012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质(安)监站。
附件:1、2011年冬季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和消防专项检查未落实整改的工程名单
2、2011年冬季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和消防专项检查存在质量问题工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