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及外地驻义各市政、监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深入开展建设质量执法检查,促进本市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建设局2006年度工作计划,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会同建筑市场房产科、市质(安)监站、城建档案馆等有关单位业务骨干共12人组成检查组,于11月份对全市17项在建市政建设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人员到岗、监理工作质量、市场行为等六大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并于12月份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大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市政建设项目共17项,受检施工企业16家,监理企业5家。共签发整改通知书17份。检查中发现质量或安全情况较好的施工项目共2项,质量、安全皆不合格的施工项目1项,安全不合格的施工项目3项,监理工作质量不合格的项目1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项目7项。
二、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
受检工程的实体质量基本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普遍处于受控状态,在本次检查中较为集中的质量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原材料质量及资料问题仍旧较为突出:
(1)、统砂质量含泥量较大或天然级配差,含大块卵石较多;
(2)、宕渣粒径较大或含泥量偏大,个别工程宕渣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3)、个别工程检查井砌筑时采用旧砖块或过火砖;
(4)、部分u-pvc加筋管外观质量较差,表面干涩无光泽、内壁在肋处有凹痕;
(5)、水泥质保书、u-pvc加筋管、砖块及钢筋砼管出厂合格证不规范、不完整,无出厂日期、数量,甚至出现部分空白合格证。
2、施工实体质量控制不严,施工质量不高:
(1)、沟槽未按规范要求放坡,沟槽排水不及时或措施不到位造成积水,为后续施工造成质量、安全隐患;
(2)、桥台后侧、检查井周围等位置回填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施工,有超厚回填,回填材料未按设计要求等现象;
(3)、管道平基、管座存在蜂窝、外观尺寸不足、直顺度较差等现象,u-pvc砂垫层厚度、宽度不足,平整度较差;
(4)、砌体工程中,检查井与管材交接位置座浆不饱满,易造成漏水。浆砌石挡墙未按规范“三顺一丁”设置拉结石,个别工程采用“包心砌筑”,砂浆饱满度不足,沉降缝未设置沥青塞缝板;
(5)、部分水泥稳定层存在级配不均、厚度不够、平整度较差、边角未压实、面层松散等现象。
(6)、沥青路面施工下封层喷洒不均匀、不到位或上部行车破坏下封层,给基层与面层连接及使用后防止地表水进入基层造成影响。路面分幅浇注未留设搭接台阶;
(7)、部分工地现场无砼试块养护室;
(8)、质量保证资料收集、管理填写不规范、不及时,主要表现在钢筋砼试验报告、工序测量复核、工序评定、技术交底等不规范、不齐全,施工日记不能反映实际的施工情况,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设计、监理、业主签字不及时。
(二)安全及文明施工
本次检查将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土石方开挖、施工用电等作为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重点。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都比较重视,施工管理和安前防护较规范,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措施到位,文明施工状况较好。但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不重视,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主要有:
1、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企业对项目工程安全监督不力,没有落实到实处。安全资料不齐全、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欠缺,安全交底没有针对性,三级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
2、个别工地施工用电仍未实行三相五线制,电线电杆架空高度不够;电缆线在未作防护的情况下随地乱拉,无配电箱;配电箱无门、无锁、无接地或接地不规范,电线乱搭乱接,闸刀或保险盒破损,有个别工地仍用铜丝代替熔丝;民工宿舍内电线乱拉乱接。
3、施工现场无围护或围护不严,施工道口、村庄建筑旁、窨井周围安全警世标志及夜间指示灯不全。
4、沟槽开挖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放坡,无排水设施,沟槽开挖深度超出1.5米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大部分项目的搅拌机未搭建雨蓬,无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作业现象比较普遍。
6、桥梁、箱涵施工钢管支架系统不符合规范,临时上下楼梯无防滑踏板,桥面无护栏;有个别工地桥上在立模和扎钢筋时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桥下又在搭设脚手架,双重作业,安全隐患严重。
7、部分工地文明施工状况较差:无平面布置图,无宣传栏;生活区和生产区未采取隔离措施,部分工地项目部、施工道路出入口、搅拌场地、材料堆放场地未硬面化,有个别工地无项目部或项目部和民工宿舍混同;生活区内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且有个别工地在宿舍内烧饭炒菜,食堂无纱门纱窗,无消毒柜、冰箱等设施,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挂牌上岗;现场材料堆放混乱。
(三)监理工作质量
监理工作的检查重点是持证上岗及监理工作质量。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有:部分项目总监、监理人员缺岗,存在越权签字的现象,同时管理工作人员更换频繁;监理现场资料混乱,有的甚至现场无资料;监理日记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监理工作,形同流水帐;监理未编制进度、投资控制计划,无旁站实施方案,安全交底及检查记录不齐全;有的监理签字不及时;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监察不力,对施工企业的各项报验资料审查不严。
(四)市场行为及人员到岗
1、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前期所需资料没能及时提供施工企业,有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质监手续就擅自开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疏于管理,不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承诺对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实行监督,致使施工、监理企业任意更换上岗人员。
2、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仍比较乱,有的项目总监不到岗、总监代表监管多只工程;监理部组织混乱,成员随意更换。
3、施工企业在招投标竞争中盲目让利,在工程管理中盲目压缩管理成本,导致挂靠、转包、倒卖等不法行为屡禁不止,有的企业以包代管,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检查中表现出有的项目班子到岗率低、有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全部不在岗、实际在岗人员无市政资质证书或无上岗证,有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班子成员;施工企业对应办理安全备案、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的意识不强,在不具备开工条件下,盲目听从业主指挥擅自进行施工。
三、复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复查主要针对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并结合施工单位的整改回复情况及项目工程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大多数施工单位按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的进行整改。但也有个别施工企业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思想上不重视,存在敷衍了事、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主要有:
北门街区块改造市政配套工程未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在复查中还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责令其整改。
四、检查的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职能,促进市政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针对本次检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1、对检查中质量或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综合评定比较突出的四海大道金华连接段等2个项目,予以通报表扬(见附表一)。
2、对检查中质量、安全隐患皆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力且在复查中仍发现较多质量、安全问题,违反安全检查标准的情况特别严重的北门街区块改造市政配套工程,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义乌市诚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义乌范围内承接业务半年,暂停项目经理聂丁辉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见附表二)。
3、廿三里标准厂房市政配套工程一、二标及金麟路1标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比较突出,责令其整改。经研究决定对上述3家施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义乌市鼎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义乌范围内承接业务三个月,暂停项目经理朱耀良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浙江亨达建设有限公司在义乌范围内承接业务三个月,暂停项目经理吴肖华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义乌中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义乌范围内承接业务三个月,暂停项目经理朱荣尧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见附表三)。
4、对检查中监理工作质量比较差的义乌市建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三个月,暂停总监龚津津暂停在义乌范围内承接业务一年(见附表四)。
5、对检查中未到岗的人员及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稠州北路延伸工程、福田路、机场路平行道路市政配套工程、北门街区块改造工程、下王村一、二号路市政配套工程、后宅街道新客站拆迁安置区1#地块桥梁二标、后宅街道新客站拆迁安置区1#地块桥梁一标、塔山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新客站土石方工程等9项工程相应的建设项目人员到岗问题比较突出,经研究决定对上述9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稠州北路延伸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龚景龙、安全员龚小勇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金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福田路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王志明、施工员陈伟忠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义乌市诚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机场路平行道路市政配套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方根明、质量员王巧英及安全员龚根明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义乌市诚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北门街区块改造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陈小清、质量员金云用及安全员陈冬冬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义乌市中远市政有限公司承建的下王一、二号路市政配套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楼群仙、质量员龚辉弟及安全员毛献华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浙江锦厦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后宅街道新客站拆迁安置区1#地块桥梁二标的技术负责人任重远及质量员王园芳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义乌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后宅街道新客站拆迁安置区1#地块桥梁一标的技术负责人杨文英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浙江海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塔山垃圾填埋场三期的项目经理叶海英、技术负责人付伟良、质量员刘浙平及安全员方美芳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暂停义乌市王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客站土石方工程的项目经理陈光明、技术负责人陈皎升、施工员蒋刚、质量员郑安静及安全员王小香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业务资格一年。(见附表五)。
6、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指令开工的7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见附表六)。
上述处理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次检查的处罚有重复的或与以往检查的处罚有重复的,处罚期予以累积。在今后的大检查中,若发现仍然存在历次检查中出现的质量通病及安全管理问题,将严肃处理。
望各有关单位充分吸取本次检查的经验教训,对照本次检查中所反映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抓好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我市的市政工程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附表一:
质量或安全优良的项目及施工企业
|
序号 |
工 程 项 目 |
施 工 企 业 |
项目
经理 |
优良项目 |
|
1 |
福田路 |
金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李英姿 |
安全 |
|
2 |
四海大道金华连接段 |
浙江新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赵青坚 |
安全、质量 |
附表二:
质量、安全皆不合格的项目及施工企业
|
序号 |
工 程 项 目 |
施 工 企 业 |
项目经理 |
|
1 |
北门街区块改造市政配套工程 |
义乌诚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聂丁辉 |
附表三:
安全不合格的项目及施工企业
|
序号 |
工 程 项 目 |
施 工 企 业 |
项目经理 |
|
1 |
廿三里标准厂房市政配套工程1标 |
义乌市鼎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朱耀良 |
|
2 |
廿三里标准厂房市政配套工程2标 |
浙江亨达建设有限公司 |
吴肖华 |
|
3 |
廿三里金麟路1标 |
义乌市中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朱荣尧 |
附表四:
监理工作质量不合格的监理项目及施工企业
|
序号 |
工 程 项 目 |
监 理 单 位 |
总 监 |
|
1 |
廿三里标准厂房市政配套工程 |
义乌建安建设监理工程公司 |
龚津津 |
附表五:
未到岗的人员及施工企业
|
序号 |
工 程 项 目 |
缺 岗 人 员 |
施 工 企 业 |
|
1 |
稠州北路延伸 |
技术负责人:龚景龙
安 全 员:龚小勇 |
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2 |
福田路 |
技术负责人:王志明
施 工 员:陈伟忠 |
金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3 |
机场路平行道路市政配套工程 |
技术负责人:方根明
质 量 员:王巧英
安 全 员:龚根明 |
义乌市诚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4 |
北门街区块改造工程 |
技术负责人:陈小清
质 量 员:金云用
安 全 员:陈冬冬 |
义乌市诚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5 |
下王村一、二号路市政配套工程 |
技术负责人:楼群仙
质 量 员:龚辉弟
安 全 员:毛献华 |
义乌市中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6 |
后宅街道新客站拆迁安置区1#地块桥梁二标 |
技术负责人:任重远
质 量 员:王园芳 |
浙江锦厦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
|
7 |
后宅街道新客站拆迁安置区1#地块桥梁一标 |
技术负责人:杨文英 |
义乌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8 |
塔山垃圾填埋场三期 |
项 目 经理:叶海英
技术负责人:付伟良
质 量 员:刘浙平
安 全 员:方美芳 |
浙江海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9 |
新客站土石方工程 |
项 目 经理:陈光明
技术负责人:陈皎升
施 工 员:蒋 刚
质 量 员:郑安静
安 全 员:王小香 |
义乌市王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附表六: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
序号 |
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施工企业 |
项目经理 |
|
1 |
稠州北路延伸 |
国际商贸城指挥部 |
义乌市宏胜市政有限公司 |
龚小安 |
|
2 |
福田路 |
国际商贸城指挥部 |
金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李英姿 |
|
3 |
廿三里标准厂房市政配套一标 |
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
义乌鼎成市政有限公司 |
朱耀良 |
|
4 |
廿三里标准厂房市政配套二标 |
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
浙江亨达建设有限公司 |
吴肖华 |
|
5 |
后宅街道新客站拆迁安置区1#地块桥梁二标(3#,9#,10#) |
后宅街道办事处 |
浙江锦厦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
方 钦 |
|
6 |
后宅街道新客站拆迁安置区1#地块桥梁一标(1#,2#) |
后宅街道办事处 |
义乌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子安 |
|
7 |
城西街道东河工商街市政改造 |
城西街道办事处 |
浙江乘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陈兴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