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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义建局〔2008〕137号
2008-07-28  <%-- 阅读次数: --%>
局属各单位、各建设行业企业、环保各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教发〔2008〕15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义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义职改办〔2008〕54号)要求,就我市2008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评审材料要求
  1、增加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装订在第一册《本册材料清单》后面。
  2、增加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一份,装订在第一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后面。
  3、增加申报人照片电子文档,按JPG格式,高宽比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不得大于446×650像素,也不小于400×600像素,以身份证号码做文件名,文件大小必须在10K以内,不符合要求无法录入。照片电子文档和近期二寸白底免冠彩照(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同装在一个信封内。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提供原件。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1、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 & office)》(即三级证书),申报高级职称的,有效期截止2008年底。
   2、乡镇(含后宅、廿三里、城西等三个街道)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注册地在有关镇街的参照此项执行),可免予职称外语等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三、继续教育要求
         提供申报人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要求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中公共必修课时间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时间要求
        评审申报材料于8月25日前送到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建设大楼1406室,联系人:吴杏玲,联系电话:85580025。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或时间逾期的我局不予受理。
附件:建人教发[2008]155号文(可登陆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址www.zjjs.com.cn公告通知栏下载)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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