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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义建局〔2008〕127号
2008-07-11  <%-- 阅读次数: --%>
全市及外地进义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工程建设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期。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一线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酷暑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企业、各工程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加强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人员中暑和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二、各工程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一)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作业人员暑期施工安全培训,在施工现场配备排风扇、遮阳篷等防暑设施,发放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
     (二)各施工项目部合理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中午12:00至下午14:00禁止露天施工作业。
     (三)要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
    (四)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突出重点,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市安监站、各镇街规划服务所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到防患未然。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工作。
    我局将组织市安监站等有关单位对各建设单位及监理、施工企业落实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敷衍了事的企业及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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