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类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6〕82号)和《关于印发<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义建局〔2007〕120号)文件要求,我局从5月5日开始对全市市政类施工企业实施定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市政总承包施工企业47家,专业承包施工企业13家。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及时填报自查情况,填报的内容能满足相应资质等级要求,但仍有8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自查资料,其中有一家企业存在拖欠民工工资情况。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市政类施工企业数量较多,但资质等级普遍较低,企业的综合实力不强;企业的实际工作人员较少,与相应资质要求的管理人员存在差距;有的企业由于长时间未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公司处于停业状态。
三、处理意见及要求
(一)对本次企业资质定期检查不达标的企业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并在7月20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限届满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资质;企业拒不重新申请的,我局将依法撤销或上报省建设厅撤销其资质资格。
(二)各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经营,努力做强做大。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优胜劣汰机制,对一些经营状况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扶优、扶强,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企业的扶持力度。
附:2008年市政类施工企业定期检查不达标的企业名单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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