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及外地驻义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省建设厅《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根据我局《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春季外来建设者刚进场,容易忽视安全教育等特点,决定开展春夏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一)2008年5月10日前,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在建工程清单,形象进度,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检查整改情况)。
(二)2008年5月10日~2008年5月20日我局组织复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整改。
(三)2008年5月21日~5月27日,各小组将复查情况汇总,于5月27日前书面提交督查小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在上一阶段施工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用地毯式排查,所有在建工程均须检查到位。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分层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安全员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施工现场临时工棚结构安全;宿舍及材料仓库、木料堆场消防器材配备、疏散通道畅通;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临边及预留洞口、模板支撑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各项检查、交底、整改等记录台帐;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包括道路场地硬化、封闭围墙、大门口车辆冲洗设备等)。
(二)监理公司执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情况;监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监理对项目经理、安全员考勤情况;监理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审查与现场防火、安全设施检查情况。
四、组织安排和责任划分
本次检查,按照义建局(2007)195号文件原则上划分为8个区块(工程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量适当调整),由各责任区块责任人员组成检查组。
同时,我局成立本次安全检查督查小组,组长由林金生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建管科、法规科、质监站领导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严肃纪律。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要明确职责,积极主动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对存在问题不及时按要求整改的,将对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依法予以查处;检查人员要按照责任区块分工要求,认真检查、及时复查。检查结束后,各小组应按时将检查汇总情况书面反馈督查小组。
(二)突出重点,从源头治理。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程度,是企业安全生产源头;项目部安全设施的投入,项目经理、安全员履行安全责任,对现场安全设施、员工安全教育等落实程度,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源头;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对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现场核对验收,对施工项目人员的考勤,是现场安全监督的源头。因此,必须将企业各级、各层次人员的到位和履行职责情况,作为制度检查的重点。同时,要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的深基坑围护、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临时工棚、宿舍及材料仓库、木料堆场的消防安全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
附件:一、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施工)
二、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监理)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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