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环保各单位、各建设行业企业:
根据《关于全市统一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义职改办〔2008〕4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换发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于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均列入换证范围。离退休人员的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按自愿原则换发。
二、换证要求
1、换发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须写好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贴在信息表规定位置)。
2、各单位对《信息表》内容、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公布文件进行认真核实,签署核查意见,并将照片扫描成jpg格式(用身份证号码做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得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50K以内),连同《信息表》、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公布文件(如无省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需填市职改办公布的文号)于7月30日前报送我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建设大楼1406室,联系电话:85580025。
3、外省市或部属单位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过确认后换发。换发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附件2),报市职改办审核,由省人事厅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遇遗失,需本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向市职改办提出补发证书书面申请,由市职改办上报省人事厅补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换证费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浙价旨[2007]178号)的证书工本费收取:换发证书工本费5元/本,新核发证书10元/本,补发证书20元/本。
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换发证书工作。
附件:1、《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情况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2、《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
(以上附件可登陆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布栏目下载,网址:www.ywr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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