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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义建局〔2008〕93号
2008-06-24  <%-- 阅读次数: --%>
全市及外地驻义各建筑业施工、监理企业,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安全生产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促进全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大力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特、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使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等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建设厅下达的责任目标之内,确保实现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年”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切实提高整改事故隐患的自觉性。保证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改阶段(2008年4月至11月)
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帐,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建档。其中,5月开展春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6月对全市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治理;7月至9月推广施工标准化;10月至11月进行秋季安全大检查。各企业加强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短时间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落实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监控手段。市安监站监督人员要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至12月)
    市建设局成立督查小组,对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行督查,发现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督查的重点为:
    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和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6、工程中涉及到的建筑幕墙、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7、建筑工程使用的爆炸物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9、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10、贯彻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台风季节的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1、建筑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12、临时施工用电方案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用电是否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情况;
    13、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及其供应点、管道液化气瓶组站与外面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情况;液化气供应站点内部安全设施情况。
四、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液化气储备站及其供应点。
    (二)排查治理内容:
    1、建设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建设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7、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8、临时施工用电方案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用电是否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情况;
    9、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及其供应点、管道液化气瓶组站与外面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情况;液化气供应站点内部安全设施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与建设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设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五、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维护、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液化气各站点安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情况;
    (三)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及使用情况;
    (四)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及其供应点、管道液化气瓶组站与外面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情况;液化气供应站点内部安全设施情况;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各相关单位、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定严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各施工企业要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
    (三)依法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把各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实施定期考核、评价,对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全责任不落实,行为不规范的,要给予一定的警告直至依法处理。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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