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农民工职业技能持证上岗率,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省劳动厅《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浙劳培〔1994〕215号)和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实施意见》(浙建人教〔2003〕1号,及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机构
按属地管理原则,义乌市建设行业范围内所有工种的资格审查、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必须由义乌市建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统一负责实施。
二、鉴定工种和技术等级
1、工种:砌筑工、钢筋工、防水工、架子工、管道工、混凝土工、木工、安装起重工、抹灰工及市政、园林类等有关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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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三、申报和培训
1、申报
A:申报条件
(1)本工种学徒期满,或经本工种初级正规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连续从事本工种2年以上,以及初中毕业;连续从事工种半年以上,经本企业推荐,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鉴定。
(2)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生;以及未取得初级证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中级技术等级鉴定。
(3)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本工种(专业)毕业生;以及未取得中级证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申报高级技术等级鉴定。
B: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性和意义,确定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并针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要求申报相应的工种和等级。
(2)申报人员应统一填写《义乌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一寸免冠照片3张,二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及资历证明材料2份(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内容及资历证明材料要真实),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填报《义乌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汇总表》(一式一份)。
(3)各单位统一到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建设大楼11楼,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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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人王芹芳、侯强,电话5580055);义乌市建设科技职业培训学校(机场路60号义乌党校内2号楼,电话5251616,13566961620)申报。
2、培训
(1)建设培训中心、建设科技职业培训学校申报受理后,组织好资料送义乌市建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资格审查。
(2)建设培训中心、建设科技职业培训学校,根据受理的资料,组织师资、教材,分期分批分工种进行培训。
(3)培训结束后由义乌市建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实施鉴定。
四、资格证书和核发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由义乌市建设局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附表:1、义乌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义乌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汇总表
义 乌 市 建 设 局
义乌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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