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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及经理岗位上岗证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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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建设部教培〔1998〕244号《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的精神,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日邀请建设部全国房地产培训中心在我市举办“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班。考虑到当前部分新批企业、部分经理尚无经理上岗证书的实际情况,经商建设部全国房地产培训中心一致,同时举办物业管理经理岗位取证的培训。本次岗位证书培训是国家逐步推行注册物业管理师前的最后一次培训,请各物业管理企业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证书两年以上(或未取得证书)的物业管理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全天报到
继续教育班  4月19日~4月21日上课三天
取证培训班  4月19日~4月25日上课三天
4月25日下午统一考试。
培训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22楼建设局培训中心(市365便民服务中心旁)
三、收费标准:
参加继续教育的600元/人,参加取证培训的1060元/人(包括:培训费,材料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参加岗位培训的报到时需携带3张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加继续教育的需带上原上岗证书。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维护持证人员的权利,各物业管理企业将现有上岗证书以公司为单位统一交我局登记备案,加盖我局印章。届时,企业资质申报、在岗人员各项抽查检查将以此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参加单位于2007年4月12前将《报名回执》报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11楼建设局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冯永红,联系电话:5580056,手机:13106203598;义乌市建设局房产科,联系电话:5580022。(《报名回执》不足,请自行复印)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 物业管理继续教育暨上岗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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