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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知识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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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拾得失物可索要报酬
    [ 案例:龚某在乘坐公交车时,不小心将装有数万元增值税发票的手提包掉了。为此,她通过广播发布了遗失启事,并在启事中承诺返回失物给予现金500元作为回报。林某刚好捡到该增值税发票,于是还给了龚某,龚某也爽快地付给了林某500元报酬。]
    《物权法》相关条款:第112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113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点评:《物权法》实施后,明确了失主有支付许诺悬赏金的义务。这一“拾金有偿”的规定,与传统的“拾金不昧”观念并不冲突。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指的是因为丢失物品保管而引发的成本费用,例如误工费、交通费等。对于合理费用,失主应支付;但不合理的也有权拒付。如果失主曾悬赏寻物,那他一定要支付。否则,拾得的人可以依照失主的承诺索要。
    《物权法》将善意保管和恶意侵占进行了区分,可以说是泾渭分明。如果是善意保管,丢失财物的人应当向拾取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而拾取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法律也给予保护。
    七、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
    [案例:某市某珍珠养殖户斯某和所在村签了一份鱼塘承包合同。结果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发包人强行将承包给斯某的鱼塘收回,致使斯某损失1万元左右]。
    《物权法》相关条款:第130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第131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点评:《物权法》明确了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合同关系,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土地承包人期满后,根据法规可继续承包。此次《物权法》的一个特点,就是明确了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是一颗最有效的定心丸。而对于承包权和转包权的明确规定,能使相关的诉讼进行得更加顺利。
    八、70年后房子使用权年限自动续期
     [案例:某市民楼先生买了一套商品房后,细看购房合同,发现该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居然只剩下60年。他想有关法律规定,住宅用房的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那么到期后如何解决呢?]
    《物权法》相关条款:第149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点评:《物权法》关于70年后自动续期的规定,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不过,所谓“自动续期”延续的只是建筑物使用权的权限,并不是土地所有权,所以一旦建筑物报废,土地将收归国家。因此,提醒业主好好保护建筑物,70年以后只要建筑物还“健康”,那么建筑物还是你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但是,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九、 房屋采光权明文保护
    [ 案例:某市民王某好不容易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其采光、视线都非常好,房前很开阔。可没想到今年初房前的空地上竟然要建高楼了,而这必将影响与其相邻建筑物的采光]。
    《物权法》相关条款:第89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点评:相邻关系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物权法》的这些新规定,可以让相邻关系中受损害的一方理直气壮地讨要“阳光权”。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今后,若开发商在已经竣工的楼盘前,又加盖一些高层建筑物,或有些人乱搭乱建,业主都将有法可依,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空调不能扰邻居 相邻关系有法依
    {案例:空调装错地邻里起纠纷。2003年冬天,住在西安北郊某小区二楼的张先生家装了一台空调,室外机正好对着一楼邻居赵女士家门。结果空调滴水积在一楼邻居门前,天冷的时候还结冰。赵女士找到张某,要求移机,但张某以空调是空调销售公司人安装的,且选择正对着一楼邻居的门安装空调是地形所限不得已而为,并非故意。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
    解析 空调不能扰邻居相邻关系有法依
    点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事情,有人喜欢在阳台护栏上晾晒衣物和拖把,结果水滴到楼下邻居的阳台里,弄得邻里关系紧张。 像以上的相邻关系,在物权法中都有明确规定。物权法规定,建筑物的屋檐滴水,不得直接滴注于相邻的不动产;安装空调等设施,不得因滴水、噪音对相邻的权利人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有权要求施工的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相邻关系是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的。过去我们只有《民法通则》一些原则性规定,没有关于相邻的具体规定,这样既不利于老百姓学习、理解、普及法律,也不利于准确依据法律审理案件。物权法明确了相邻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必将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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