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坪到建筑物外沿顶标高的高度。
建筑密度:建筑低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百分比。
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地面上各层建筑面积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当地下室布置为商业、娱乐、
仓库、餐厅、食堂、办公、管理等用房时,其建筑面积总和应包括该项面积。
绿地率:建筑基地内绿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百分比。
低层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层数为一层至三层,并用于居住的建筑。
多层建筑:建筑高度为10米至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层数为四层至六层,并用于居住的建筑。
中高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住宅。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含24米)的建筑。高层居住建筑:层数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
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含100米)的建筑。
公寓式办公建筑: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有独立的卫生设备的办公
建筑。如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小于180平方米或有厨房设施的,不视为公寓式办公建筑。
一般办公建筑: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施的办公建筑。
裙房:与建筑紧密链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的最大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超过24米的视为
高层建筑。
道路红线: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建筑不可逾越线:建(构)筑物外边线不可超出的控制范围线。
规划新区:中心城规划区除中心城旧区以外的地区。
一般地段:中心地段以外的其他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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