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和《义乌市户外广告规划》要求,结合义乌市户外广告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规划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改、拆除。同时对在户外广告规划中明确可以设置的三个集中展示区(国际商贸城周边、绣湖广场周边、宾王市场周边)和稠州路(香山路至国际商贸城段)区域的商业广告位进行按规范审批设置。
说明:
1、商业广告位审批工作试点推出,今后将逐步予以完善。
2、根据《义乌市户外广告暂行管理规定》精神,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实行公开招标拍卖。
3、利用非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屋顶广告位或墙体广告位),应把同一栋房屋上的不符合规划、未经审批的店招、店牌及非法广告清理后,按规范要求报批设置。
附件:三个集中区户外广告规划详细设计示意图
二00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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