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办法和注册试行办法》
二、所需资料
(1)监理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 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 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7、其中2、3、4、5、6项资料应上交证书原件,建设局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2)监理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 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 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 证明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4、其中2、3项资料应上交证书原件,建设局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3)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 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 休证明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 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满足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4、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以 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在注册有效期内,因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后30日内按变更注册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供 聘用单位新名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中2、3、5项资料应上交证书原件,建设局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4)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5)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 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核准: 2、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行文连同人员申报资料一并上报省建设厅;
三、承诺时间
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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