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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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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义乌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程情况简要说明;
  3、意向位置地形图及范围(1︰500)。
 三、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局接办窗口递交所需资料,经查验齐全后发给受理承诺通知书;
  2、经办人现场踏勘,提出意见;
  3、主管科、局领导审定;
  4、建设单位凭承诺通知书到接办窗口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承诺时间
  在申报资料收齐以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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