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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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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义乌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程情况简要说明;
3、意向位置地形图及范围(1︰500)。
三、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局接办窗口递交所需资料,经查验齐全后发给受理承诺通知书;
2、经办人现场踏勘,提出意见;
3、主管科、局领导审定;
4、建设单位凭承诺通知书到接办窗口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承诺时间
在申报资料收齐以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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