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设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4号)
二、申报材料明细
1、义乌市建设局改变绿地使用性质(或绿地规划)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绿地规划平面图及改变后的规划平面图;
4、规划部门同意证明。
三、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建设局领取并填写义乌市建设局审批表,递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作出受理、不受理或补正的说明;
3、自受理后2日内市城市建设管理科对受理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制作勘察笔录;
4、城市建设管理科自交审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同意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四、承诺时间
建设局自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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