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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地规划、绿地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许可类)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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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设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4号)
 二、申报材料明细
 1、义乌市建设局改变绿地使用性质(或绿地规划)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绿地规划平面图及改变后的规划平面图;
 4、规划部门同意证明。
 三、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建设局领取并填写义乌市建设局审批表,递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作出受理、不受理或补正的说明;
 3、自受理后2日内市城市建设管理科对受理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制作勘察笔录;
 4、城市建设管理科自交审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同意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四、承诺时间
 建设局自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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