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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使用功能改变审批(许可类)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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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设立依据
 1、《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
 二、申报材料明细
 1、义乌市改变城市道路使用功能审批表;
 2、城市道路平面图
 三、办事程序
 1、申请人(或单位)到建设局领取并填写义乌市改变城市道路使用功能审批表,递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作出受理、不受理或补正的说明;
 3、自受理后5日内交城市建设管理科对受理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及组织专家可行性论证;
 4、城市建设管理科根据专家论证结论,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同意后,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四、承诺时间
 市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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